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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作者: 日期:2010-11-19 点击量:

为加强对各类校外引进和校内自行培养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其进行学术创新,通过提高个人研发能力来带动学校整体科研水平上升,我校特设立各类人才科研启动基金。本着有效管理、实现优化配置该科研启动基金的宗旨,现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博士/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人才引进办法的基本精神,我校博士/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由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帐户,其资助额度为工科5万元,其它学科2万元。  

第二条、 申请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资格审查:

1、博士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引进人才或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并获取学位人员。  

2、工作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且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勇于并敢于挑战科学技术极限与禁区。  

3、思想品德优秀,自觉履行并遵守严谨、求真、务实、不浮夸、不剽窃、不弄虚作假的科学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条、博士基金项目申请程序:

1、学校引进的博士和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教职工在校科技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连同人事处出具的博士生学位证明材料一并交由校科技处进行资格审查。  

2、科技处审查合格后,正式下发批准立项通知书给申请者本人。  

3、获得资助的博士基金项目申请者收到立项通知后,需到校科技处网页下载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责任书》,并报校科技处,项目正式启动。  

第四条、博士基金项目经费管理:

1、博士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其经费以年度方式分三次下拨。具体为:工科项目第一年度划拨2万元,第二年度划拨2万元,余下1万元待项目结题验收后划拨;其它学科项目第一年度划拨1万元,第二年度划拨0.5万元,余下0.5万元待结题验收后划拨。所有研究项目都需经中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年度下拨经费。  

2、博士基金只能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其具体使用范围应在以下方面:

注:交 通费为 博士启动金的10%。(如有外出会议金额超出所报销的交通费可向主管处长申请)    

A、购置教学、科研必需的小型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支付论文版面费、著作或教材的出版费;  

B、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开支;课题项目的实验研究中支出的各种科研业务费,如测试、计算、分析费,业务资料费等;  

C、各种实验材料费,如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凡在科研活动中所购置的各种实验仪器设备,须由所在教学单位统筹安排,不得重复购买,以造成学校资源浪费。  

具体程序如下:①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购买实验仪器的申请报告,经科研主管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②上报校国资处,按有关规定入固定资产,建档并签章。③携带申请报告及国资处出具的固定资产入账单,报校科技处履行报销手续。  

所购置的各种图书资料需经过校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经登记造册并签章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博士基金项目过程管理:

1、博士基金项目在完成第一年的研究后,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总结报告》。报告要全面、详细、准确、真实反映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交校科技处以配合项目的中期检查以决定是否下拨第二年度研究经费。  

2、博士基金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更不能无故终止研究。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调整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详细的书面调整报告,交所在院系审查通过后,再报校科技处审核备案。  

第六条、博士基金项目的结题:  

博士基金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校科技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科技处收到验收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会议验收。  

结题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有《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以及立项责任书中所注明的各种论文、专著、专利等的复印件或样品、样机等,归科技处存档;  

1、博士基金项目完成后,其研究成果必须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方可通过结题验收,且其署名应标注为“受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助”。特别注意:作为学校提供科的研配套经费,该项目完成时,必须在《陕西科技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一篇。  

工科项目结题要求:    

A、提交5篇(含5篇)以上的研究论文(限第一作者)。其中,至少应有2篇被三大国际检索系统收录,其余3篇为核心期刊论文。如有需要,同时还须提供项目的成型样品或样机等。  

B、提交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2篇,同时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C、提交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篇,同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一项。  

理科项目结题要求:    

A、提交4篇(含4篇)以上的研究论文(限第一作者),其中至少应有一篇论文被三大国际检索收录,其余3篇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B、提交1篇三大国际检索收录论文,并出版专著一部。  

三大国际检索系统是指SCIEIISTP等。  

文科项目结题要求:    

A、提交4篇(含4篇)以上的研究论文(限第一作者),其中应有一篇文章发表在专业权威期刊上,其余3篇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B、提交1篇本专业权威期刊论文,并出版专著一部。  

权威期刊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核心期刊的认定,是指该期刊被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出版的《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系统收录。  

2、项目结题时,如不能按期完成立项责任书中所承诺的预期目标而没有通过项目验收,学校两年内将不再受理其所申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如博士基金项目需要鉴定,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      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校关于人才引进办法的基本精神,各类高层次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额度为:引进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带人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三年,其经费以年度方式分三次下拨。具体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项目第一年度划拨30万元,第二年度划拨30万元,第三年度下拨30万元,余下10万元待项目结题验收后划拨;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项目第一年度划拨15万元,第二年度划拨15万元,第三年度划拨15万元,余下5万元待结题验收后划拨。  

所有研究项目都需经中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年度下拨经费。其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方式,均按博士/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办法执行。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项目的结题基本要求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项目组两年内科研到位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项目组两年内科研到位经费不低于50万元。同时,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必须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在三年内获准国家级科技项目一项以上;提交五篇(含)以上研究论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至少三篇(含)以上。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项目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请程序、过程管理、经费管理、结题验收均参照博士/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特别注意:作为学校提供科的研配套经费,该项目完成时,必须在《陕西科技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一篇。  

   

附则  

上述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由校科技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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