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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
作者: 日期:2010-12-01 点击量:

   2、技术成熟、实用,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经过技术认定。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为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社会进步而进行的有关战略、方针政策、规划、评价、预测、调查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有较大的创新与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2、对推动科技、教育、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着重要作用和效果;  

    四、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转让、应用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外先进技术的成果。应具备:技术先进,组织或实施工程规模难度大或范围广,有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经过验收或技术认定并具有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五、科技信息、计量、标准、档案等研究成果。应具备:  

    1、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做出创造性贡献,研究水平高;  

    2、对推进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有重要意义与作用,应用效果显著;  

    六、科技改革与管理工作研究成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结合我国和高校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新的方法、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对推动技术进步、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效果。  

    第八条  奖励标准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三个等级按下列条件综合评定:  

    1、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易程度及研究工作系统性;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被同行专家认可和引用、应用程度;  

    3、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其中具体评定获奖项目的等级标准如下:

一等奖:在科学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理论上有重大突破,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或学术理论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很大,研究工作完整,系统性很强;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很显著的作用,能够推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广应用程度占可推广范围的比例很高;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被同行专家广泛认可和引用。  

    二等奖:在科学技术上有创新或理论上有新观点,技术或学术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研究工作系统性较强;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及社会发展有显著的作用;推广程度占可推广范围比例较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被同行专家认可,引用及应用较广泛。  

    三等奖:在科学技术上属国内首创或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系统性;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及社会发展有较显著的作用,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推广程度占可推广范围有一定比例;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被同行专家认可并有一定的引用及应用。  

   

第三章  奖励的推荐、评审与授奖  

   

    第九条  奖励的推荐办法与要求  

    一、凡推荐成果应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并附送有关附件材料。  

    二、申请本奖励的成果项目,经所在学校组织初审筛选,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和建议奖励等级,向奖励委员会推荐。  

    三、几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主持学校组织申请,但须征得合作单位同意,对形成完整成果的子课题也可单获推荐。  

    第十条  申请奖励成果的材料要求:  

    1、《推荐书》一式7份;  

    2、附件材料各一式7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包括:  

    ①成果技术认定书;  

    ②理论成果出版的样书,发表论文、报告的刊物、文集样品以及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成果的技术资料;  

    ③应用证明材料,包括对理论成果的评论、评价、引用、翻译、转载、检索、采用的材料和技术成果应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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