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填报工作(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窗体顶端
2020年应结题项目结题/成果报告(见附件1)填报提交工作已经开始,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开始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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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填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经费决算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窗体顶(2)经费决算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决算时注意应付未付、预付款等都不列入支出范围,做到账表一致。
(3)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前,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或个人财务管理系统)核对各科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避免在结题/成果报告中所列决算表与实际决算金额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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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仔细核对实际经费支出情况与“计划书”的经费预算是否相符,如不符,请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预算调整内容应在结题报告的“经费决算表”中体现,且在“决算说明书“中说明理由,并注明“预算调整已经学校审批通过”。
(5)项目有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合作单位提交一份经费决算表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资金决算表。
(6)项目负责人将系统导出的“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到财务处办理签章,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指定位置由财务负责人签章并加盖财务处公章,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一份“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装订一起)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交科技处。
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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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结题报告前应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件3)和“补充说明”(附件4)。
(2)报告正文、决算说明书各提纲不得删减,没有内容的,应填“无”。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能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附件材料在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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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题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待校科技处与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打印(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1份于3月5日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结题报告“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意见”处签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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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郭满玲 联系电话:86168070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