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2021年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 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或研究院所联合企业以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3.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4.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5.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6.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应在国内建有生产、科研基地,企业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申请,联合组建的工程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合理,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原则上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30%,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拥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二、相关要求
(一)我校荐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不超过1个,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三)本次优先支持轻工行业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卡脖子”以及产业发展短板领域。
(四)各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联系方式:
科技处:郑老师,029-89872717;
中轻联:李永智、申婷婷、何旭丹;010-68396446、010-68396449。
科技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