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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5-04-21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和数字经济,奋力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财经委”)合作设立2025 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以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

    2.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3.以强化产业链长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5.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6.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研究

    7.扎实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研究

    8.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研

    9.推进以县域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10.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1.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研究

    12.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研究

    13.推动人工智能利用场景发展研究

    14.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5.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6.提振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7.加强重点产业链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8.稳就业、促增收,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9.发展低空经济研究

    20.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1.关税壁垒下的进出口贸易研究

    22.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千阳实践研究——千阳县“十五五”发展规划前景与思路

    23.宜君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4.宜君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5.数商兴农助力宜君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26.宜君县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7.宜君县全域旅游研究

    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 1-21 选题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结合选题自拟题目;22-27 选题须按原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1万元,重点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资助金额,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9月 30 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 1 万字的研究报告及3000 字左右的精简版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鼓励项目承担人依托项目在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资政建言。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经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签字盖章)交至科技处603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电 子 版 请 发 送 至 电 子 邮 箱 :haojianwu@sust.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单位+2025 人大高质量+申报”)。

    联系人:郝老师029-86612019



    科技处

    2025年4月21日

    • 附件【申报书模板2025.doc】已下载
    • 附件【活页.doc】已下载
    • 附件【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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