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党建研究促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5 年度“陕西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一)理论课题
拟设立2个项目,每个项目确定2-3个课题组,须由社科领域工作者担任课题组负责人,鼓励联合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共同开展研究。
1.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
2.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
(二)实务课题
拟设立 5 个项目,每个项目确定2-3个课题组,须由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课题组负责人,鼓励联合社科领域工作者共同开展研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研究;
2.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研究;
3.运用延安时期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的历史经验破解现实问题研究;
4.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研究;
5.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实施,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结项评定为优秀的,每项再追加经费 1 万元。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10 月 31 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 1 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 3000 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请于2025 年4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电 子 版 请 发 送 至 电 子 邮 箱 :
haojianwu@sust.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及课题简称(如“单位+2025 机关党建+申报”)。
联系人:郝老师,029-86612019
陕西科技大学科技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