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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2025年度统战理论与实践课题合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10-10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的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要求,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4-2025年度统战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论述研究

    2.建立健全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研究

    3.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研究

    4.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研究

    5.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研究

    6.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研究

    7.系统推进中国宗教中国化研究

    8.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研究

    9.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研究

    10.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格式)及汇总表(Excel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资助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为: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结项需书面提交2-3万字结题报告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并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请各单位10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603室,电子版发送至haojianwu@sust.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xx学院2024社院统战”。

    联系人:郝建武,联系电话:029-866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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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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