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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6-11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秦创原平台建设,2024年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促进两链融合加强需求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主线,通过布局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发布2024年度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创新生态优化专项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创新能力支撑专项计划和区域协同创新专项计划。

    二、申报时间

    20245292024624日。

    三、申报程序

    登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对照指南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的要求进行填报,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承诺书》,不得随意缺项或省略。

    所有资料简装成册(一式4份)。

    624日前,申报资料电子版一同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未央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未央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三)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未央区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5),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四)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五)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承担在研(未验收)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附件:1.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西安市未央区软科学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4.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5.项目申报承诺书

     

    联系人:赵凯坤        联系电话:86168070

    科技处  

    2024年6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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