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模板在系统中下载)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提供信息:姓名、电子邮箱、身份证号、职称,由学院统一开通账号。申请人应在系统中准确填写所属学院名称,便于单位审核。
4.2024年进一步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主要参与者中如有外单位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可参考附件2),并在申请书《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无须提交,自行存档备查。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可以不分别编制预算,但须在申请书《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7.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包括:①作者署名按姓氏排序;②唯一第一作者;③共同第一作者;④唯一通讯作者;⑤共同通讯作者;⑥其他情况。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学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的工作时间(如实填写,不要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10.项目获批准后,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1.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2.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前须对照自查表(附件3)进行检查。下载打印具有“NSFC 2024”水印的PDF版本申请书,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和自查表至学院科研秘书处。
二、限项规定
1.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部分项目(项目类型详见《指南》)总数合计限为 2 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主持限1项,参与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总数范围,原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总数范围。
4.继续执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和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结束后,不能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不能逆层次申请。
5.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
对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① 重点研发计划(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②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6.企业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联合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三、各学院(部)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应对本年度本学院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在申请书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确保申请书中没有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对本年度本学院所有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请人符合相应项目的申请资格,确保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没有受到违法违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学院(部)于3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系统提交及第一次形式审查工作,并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至科技处。
2. 3月8-13日科技处组织完成第二次形式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返回审核意见。
3. 各学院(部)于3月16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审核汇总表和自查表。科技处按照汇总表逐项提交申请书。
4. 3月18日科技处将项目申报清单等公文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四、其他
1. 申请书填报教程
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viewpdf?fw=hc&nTabs=fzr&g=9a96daa8cea568e6e053cd02a8c00303
2. 基金委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42/
3. 相关网站地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9-8987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