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选 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陕科政函〔2023〕450号)要求,为做好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我校可推荐两类)。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均由省级有关部门(我校从陕西省教育厅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咸新区,各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五、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5个自然日)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四)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本次计划申报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申请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请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
七、学校推荐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教育厅给我校分配的推荐指标: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青年科技新星6名。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申请书的“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校内评选后最终确定推荐人员。请各学院按照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公开公正择优推荐。
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确定本年度申报的老师,请加QQ群: 598021378(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创新人才)。请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3点前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申请书(含附件证明材料)(系统导出),申报2023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汇总表、一览表(群文件中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交科技处6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168071
科技厅联系人:方久良 杨凯 87294265
校科技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