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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精神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07-15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2年陕西省社科基金延安精神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延安精神宣传研究阐释,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课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4.延安精神与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研究

    5.延安精神与五大发展理念研究

    6.延安精神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研究

    7.延安精神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8.延安精神蕴含的创新精神研究

    9.延安精神与党的自我革命研究

    10.延安精神与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研究

    1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两个维护研究

    1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守正创新研究

    1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研究

    14.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与新时代走自力更生的道路研究

    15.延安精神与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研究

    16.延安精神与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研究

    17.延安精神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研究

    18.延安精神与陕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

    19.延安精神与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研究

    20.延安精神与陕西文化强省建设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二)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凡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重点研究课题》规定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进行申报。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延安精神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专著为2年;项目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或8万字以上的专著以及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2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精神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从陕西宣传网下载,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延安精神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延安精神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汇总表》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时需提交:(1)每项《申报书》纸质文本2份;(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3)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4.延安精神研究中心和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6.科技处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827日,预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王利红 联系电话:86168072

    延安精神研究中心:杨文军18809111712 ;张志强1870013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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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715

     

    • 附件【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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