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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06-14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教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更多高质量原创性成果,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22年开始,启动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第一届成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本次评选工作由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组织工作由各市教科研管理部门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推荐组织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周密部署,择优推荐,确保成果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必须在201611日至20211231日之间。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课题成果。

    (三)成果形式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科研论文和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三种形式。课题成果如包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

    (五)申报人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成果为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教辅类成果。

    4.已获得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三、评审程序

    1.资格初审。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不能参加评选,且不退还相关费用。

    2.评前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成果在网上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会议评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成果申报类别进行会议评选,初步提出拟获奖成果。

    4.审核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拟获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5.发文奖励。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奖励文件。

    四、材料报送

    1.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其中,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返还);《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各推荐组织单位需根据《第一届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2)中分配的数量完成推荐,还需填写《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汇总表与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指定地点。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的参评成果。

    3.《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和《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其中汇总表文件名应以“XX学院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每项成果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学院名+序号”命名。如“教育学院01”,序号需与汇总表的序号对应一致。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kjcrw@sust.edu.cn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629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建武 联系电话:029-86612019

    附件: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数量分配表

    3.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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