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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项目指南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请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指南内容,相关的《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改革举措》、《申请规定》以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均在指南内进行了说明。
三、申请人事项
1.限项申请规定
详见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8/
2.申请书填写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指南》,即日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地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已有账号的用户使用原账号申请项目,注意完善个人信息中“院系所”“职称信息”等内容;新用户将个人信息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秘书统一添加。
本年度科学基金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如项目获批准资助,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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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等的有关规定(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3),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无须提交,留在单位存档备查;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项目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合作研究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若有其他单位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其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研究协议(附件1)。涉及外拨经费的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无需提交基金委,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由申请人留存,待项目获批后提交到科技处备案,同时须在申请书的《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不涉及外拨经费的项目,可以不签订合作协议,但须在申请书的《预算说明书》明确填写“该项目有合作单位,但无资金外拨情况”。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时间节点与要求
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3月6日前,个人在线提交申请书,提交前须对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查表》(附件2)进行检查。信息系统于3月6日24:00关闭。
学院审查时间:3月7日-3月8日,学院审查并提交本单位申请书。
科技处集中审查时间: 3月9日-13日,科技处组织各单位科研秘书,集中对上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申请人,信息系统届时开放修改。
学校正式报送:3月16日上午10:00系统正式关闭,科技处汇总提交项目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受理材料:3月16日上午11点前各学院统一报送以下材料:(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查表(附件2)。(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审核承诺书(附件3)。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的项目申请材料。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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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科学基金委高度重视和强调诚信工作,请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审核工作。对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在申请书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确保申请书中没有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2.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单位项目的教师,需加盖陕西科技大学公章的,请提前将申请书全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yahong@sust.edu.cn,科技处按学校流程统一办理。
3.其他未尽事宜以《指南》为准。
六、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咨询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财务咨询 |
定额补助类项目 |
62327225 62329112 62326760 |
成本补偿类项目 |
62326460 62328485 62326585 |
各项目类型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
62327230 62325557 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
62326889 62325562 |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 |
62326872 62328484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
62326943 |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140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941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6943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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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联系人:郑雅宏,029-89872717
科技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