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科发〔2019〕4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见附件)
1.截至2019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18年底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结题项目须登录“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完成科技报告填写工作后,点击菜单“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提交,经校科技处审核后,打印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前。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验收,原则上延期不超过1年。
4.结题项目纸质材料(含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郭满玲 联系电话:18682930051\QQ: 162223782、418849548
附件:2020年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应结题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20年3月12日